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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具体地点

丹东血站各采血点工作时间及位置:

丹东市

采血大厅(丹东市中心血站一楼)

联系电话:0415-6199169

工作时间8:00—16:00

献血屋(丹东市新安步行街滔搏运动门前)

联系电话:0415-2867955

工作时间9:00—16:00

献血屋(万达一号门门前)

联系电话:0415-3156668

工作时间9:00—16:00

献血屋(第一医院正门左侧)

工作时间:每周一、三、五9:00—15:30


东港市 工作时间9:30—16:00

献血屋(原东港市中心医院,现东港大东社区医院正门旁)

联系电话:0415-7786099


凤城市

工作时间9:30—16:00
献血屋(凤城满百广场百利家超市对面)
联系电话:13009217120


宽甸县

工作时间:每周二、五、周六9:30—15:30
献血屋(宽甸县中心医院门前)
电话:0415-5150062


丹东市中心血站

献血热线:0415-6161886


【健康科普】输血全过程的血液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5/3/19 3:07:12 浏览:(188)



输血全过程的血液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及/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时,两人认真核对主治医师填写好的《输血申请单》,填写好病人的信息并将粘贴于配血管上。


3、采集血标本时,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贴有病人信息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和诊断,准确无误后方可采血,采血后两人在《输血申请单》下面签字。操作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4、采集血液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以防影响血型、交叉配血和抗体筛查结果。


5、采血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双方逐项核对。


6、取血时,取血护士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6.1   受血者的姓名、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

6.2   核对血袋标签:献血员条码编码、血型、血液的有效期;

6.3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液,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配血报告单上和血液入、出库流程记录上签字。


7、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

7.1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7.2   血袋有破损,漏血;

7.3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7.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7.5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7.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8、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核对,核对的信息同取血时的信息,无误后登记在输血登记本上,并在配血报告单上签名,不允许代签。如有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先进行总核对,然后一袋一核对一签名。


9、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不得加温,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10、各种血液制剂从输血科发出后,均应在30分钟内进行输注,输注时限规定如下:


10.1   红细胞和全血保存在2℃-6℃的储血专用冰箱内,从输血科冰箱中取出后应在30分钟以内开始输注,一个单位的全血或红细胞(200ml制备)2小时之内输注结束,倘若受血者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在40-60分钟内完成输注;

10.2   新鲜冰冻血浆或普通冰冻血浆融化后应在30分钟内输注,如果是成年受血者100-200ml一般应在30分钟以内输完;

10.3   机采血小板或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及冷沉淀的输注应以病人能够耐受的速度进行。


11、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包括Rh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即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液成分、血量、血袋编码。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2、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识别。


13、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14、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注意观察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可适当加快输注速度。一般情况下要求3小时内输注完。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4.1   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14.2   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4.3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具供检查分析原因;


15、输血完毕,及时收回输血袋并登记于专用记录本上,回收的血袋集中放置于4℃冰箱内,于24小时后毁形做无害处理。


16、如有输血反应,应上报医务科,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输血科保存。



来源:输血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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