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偿献血的意义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人道博爱的具体体现,输血是重要的医疗措施,甚至挽救生命。无偿献血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无偿献血彻底消除了有偿卖血造成的弊端,特别是有效防止了乙肝、丙肝、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保证了医疗临床用血的安全,保障了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
二、丹东市无偿献血政策 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无偿使用血液;5年后无偿使用与其献血量等量的血液;无偿献血累计800毫升以上者,终生无偿使用血液。 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无偿使用与其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在我市无偿献血的外省市公民,享受本市公民一样的待遇。无偿献血者如在外省市发生用血时,可持无偿献血证、身份证、输血收据到丹东市中心血站办理。 丹东市中心血站献血热线:0415-6161886 机采血小板热线:0415-3180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