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中心血站2026年拟采购一批的专用设备,现就相关设备的型号、性能、功能、价格等参数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潜在厂家及供应商提供产品材料及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采供血专用设备
(二)采购单位:丹东市中心血站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
|
|
1
|
全自动酶免设备
|
用于完成酶联免疫试验全过程的自动化处理,实现样本信息、试验过程、结果判读等相关数据的电子化记录和自动传输。
|
|
2
|
PCR扩增仪
|
用于对提取纯化的核酸样本体系进行扩增处理,需能自动完成聚合酶链式反应(PCR)试验过程的操作,具有至少4个以上荧光通道。能够同时进行多靶标检测,并支持探针法(如TaqMan®探针),检测通量需96孔板,且具快速反应模式。能实现数据自动接收、结果自动判读。
|
|
3
|
大容量低温离心机
|
采用大容量低温离心技术,在低温环境下对全血进行分层分离,精准制备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成分。
|
|
4
|
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
|
用于全自动分离全血中的红细胞与血浆,精准制备悬浮红细胞、新鲜冰冻血浆等血液成分,全过程可数据追溯、全程溯源管理
|
|
5
|
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
|
用于自动化制备冷沉淀凝血因子,提升制品含量与质量,实现全流程自动化运行,制备过程全数据追溯、质量可控。
|
|
6
|
全自动血细胞处理系统
|
用于Rh阴性稀有血液的冰冻保存、解冻复苏,以及各类红细胞的洗涤、去甘油处理
|
|
7
|
超融合一体机
|
整合计算、存储、网络及虚拟化资源,构建高可靠、易运维、弹性扩展的新一代IT基础架构,有效支撑业务系统稳定运行与未来数字化发展需求,同时降低运维复杂度和长期运营成本。
|
|
8
|
血液质量生化分析系统
|
对红细胞、血浆制品等进行生化指标监测
|
|
9
|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对全血、悬浮红细胞、单采血小板等血液制品进行常规细胞计数和质量分析
|
|
10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对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中的凝血因子活性进行检测
|
|
11
|
全自动血细胞分离机
|
从献血者血液中精准分离、收集高纯度血小板,同时将红细胞、白细胞、血浆等回输体内。
|
|
12
|
智能献血自助服务系统
|
用于献血者献血前健康检查及身份核查验证
|
(四)调研方式:公开征集意向厂家或供应商报价及相关资料。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本次调研所需设备具体清单、基本参数已整理完毕,报价需贴合设备基本参数要求。
(二)报价要求:包含设备本身购置、包装、运输(含装卸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校准、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含质保期内维修、备件供应)、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参考,不作为最终采购定价依据)。
(三)质量要求:所供设备需为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血站行业规范及设备参数要求的合格产品,需持有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说明;涉及医疗器械的,需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相关资质文件说明。
三、意向厂家或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厂家或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厂家或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四)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提供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电子版承诺函);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电子版承诺函);
(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电子版承诺函);
四、调研报价及相关资料递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包含:报价函(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有意向厂家或供应商将(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全部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将与资格材料一同提交。
(三)各有意向厂家或供应商将上述资料于2026年3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发送至zxxz3895827@163.com邮箱。
(四)报价要求:报价为意向性报价,一经提交可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补充说明,报价需真实有效。
五、其他说明
本次调研仅为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不构成正式采购要约,不签订任何采购合同,调研单位不对本次调研结果承担任何采购相关责任。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415-6165869
|